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网上银行开户、变更、销户指引
客户在我行申请开立网银、变更网银信息、取消网银, 需提交以下资料:
业务名称 | 需提交资料 |
开立网银 | ●《离岸业务网上银行服务授权董事会决议》; ●《平安银行离岸网上银行用户开户申请表》; ●《平安银行离岸网上银行用户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 签字董事及被授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 ● 离岸公司资料:注册证书、存续证明、董事证明材料; ●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
变更网银信息 | ●《平安银行离岸网银业务变更申请书》; ● 签字董事或被授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 ● 公司注册证书和公司有效存续证明; ●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
取消网银 | ●《平安银行离岸网银业务变更申请书》; ● 有权签字人身份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