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离岸贴现是指,我行买入离岸客户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或承兑电报,扣除未到期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客户的在途资金融通。
福费廷转卖业务是指,我行将已办理福费廷业务方式从离岸客户手中买断的信用证项下承兑电(报)转卖(断)给其他银行,以赚取一定利差和手续费的业务。
离岸福费廷业务是指,我行无追索权地买断离岸客户出口信用证项下已经证实的承兑电报的在途资金融通。
离岸受托代付业务是指,我行在收到代付委托行的SWIFT加押委托付款电文后,按其指示对指定收款银行或收款人付款,代付委托行在指定到期日按委托付款电文中约定的融资利率连本带息偿还给我行的一项金融服务。
离岸无不符点出口押汇是指,我行以信用证项下离岸客户提交无不符点单据做抵押,对客户提供的在途资金融通。
离岸进口押汇是指我行代离岸客户(进口商/买方)先行垫付进口项下款项,使其能提前取得单据,办理提货进行生产或销售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