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QDII托管业务
同业客户可在本行开立同业存放帐户,本行可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的存取款业务,同时满足客户与本行之间各类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需求。
SWIFT代理清算
我行接受委托人委托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委托人”)发来的MT103或MT202等电文,通过委托人指定的清算账户,向委托人提供中国大陆境内的资金汇划、代理支付和代理收款等内容的代理清算服务。
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我银行将信贷资产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让的活动,但不含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债券交易
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指我行接受同业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交易,协助客户完成债券投资计划,实现理财目的。
代理开户、销户、转户;代理一级市场投标;代理现券买卖;代理债券回购;代理债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