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平安银行向取得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银行,提供代客境外理财资金托管服务,根据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的要求,履行QDII资产保管、执行委托人的指令办理清算和交割、复核和审查代客境外理财资产的净值,监督投资运作,并收取托管费的银行中间业务。
适用对象
取得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业务特点与产品优势
1、设立了专门的托管部门,配备了足够合格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2、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3、建立了先进、高效和独立的托管业务系统,与行内其他系统设立了防火墙隔离。
4、托管产品和服务获得业内的良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