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加强代理贵金属业务风险防范的提示

2020-05-21发布

 尊敬的投资者:

受新冠疫情及全球局势影响,今年贵金属价格波动幅度剧烈。3月中旬,Ag(T+D)连续3日跌停收盘,当月累计跌幅超过30%Au(T+D)当月累计跌幅超过10%5月中旬,Ag(T+D)又走出单边上涨行情,当月累计涨幅超过15%Au(T+D)创历史新高,触及400/克,当月累计涨幅超过5%

由于现货延期业务属于保证金业务,市场波动加剧将大幅扩大投资者风险。我行及交易所均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

望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做好交易决策;做好交易保证金管理,确保交易账户有充足的保证金,在本行/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上调及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补足保证金,避免被强行平仓甚至穿仓。由于强行平仓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穿仓损失),将由投资者承担。

特此提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