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加强代理贵金属业务风险防范的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国际市场白银价格波动加剧,市场风险加大。望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Ag(T+D)等】的持仓和保证金管理,合理控制仓位,理性投资。在本行/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上调及市场剧烈波动时,请及时补足保证金,避免被强行平仓甚至穿仓。由于强行平仓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穿仓损失),将由投资者承担。
特别提醒,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决策、审慎交易。同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信息,确保账户安全。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