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业务简介
黄金交易代理业务是指我行作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结算代理人,与其他中小银行类金融机构法人(委托行)之间签订代理黄金结算协议,受其委托,为其客户办理黄金结算等参与黄金市场的业务和提供黄金市场信息服务的业务。
适用对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区域性银行。
业务特点
1、优势共享——解决合作伙伴因业务资格、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等方面的限制,暂时无法开展实物黄金买卖业务而流失客户的难题,帮助合作伙伴培养起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积累业务经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2、系统先进——依托平安银行先进的银银合作平台,让合作机构享受直通式和一站式服务;
3、服务多元——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合作机构提供市场信息与咨询服务;
4、高效快捷——采取总对总的合作模式,由平安银行总行业务部门直接与合作伙伴的业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合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