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产品简介
信托计划资金托管是指我行作为信托保管人接受信托投资公司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信托财产保管、投资交易监督、项目进展情况监督、资金汇划清算、信托会计核算等职责,并收取托管费的银行中间业务。
目标客户
信托投资公司
产品定价
1、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项目托管费率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
2、非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项目托管费率原则上不低于资产净值的0.20%/年;在信托计划成立时一次性收取的,不低于0.10%/年。同时单只托管计划托管费年收入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
联系方式
如需办理相关业务,请与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联系:
联系人:王慧强 李玉彬
电 话:(86755)22168302/8420
传 真:(86755)82080406
E-MAIL:wanghuiqiang@sdb.com.cn;liyubin@sd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