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单位活期存款

产品概述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客户可以随时存取,并按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

产品功能
适用于各种日常结算,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国家现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可以支取现金。

业务要点
1、我行提供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银企直联等多种服务渠道和方式;
2、我行开通同城通存通兑服务,客户可就近选择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现金存取和转账结算;

业务条件
客户应符合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格要求。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种类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业务流程
1、申请开户:按要求提供所需开户资料,办理不同种类的账户开户。
2、人民银行核准或备案: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是否需要人行核准分为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及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
核准类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及QFII专用存款账户,核准类账户的开立、撤销、变更等业务处理需由人民银行进行核准审批。
备案类账户:包括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专用存款账户,备案类账户的开立、撤销、变更等业务处理由我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报备。
3、账户启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温馨提示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及撤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

产品定价
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