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单位定期存款

产品概述
单位定期存款是客户与我行事先约定存款期限,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

产品细分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

产品功能
满足客户富余闲置资金提高收益的要求。

业务要点
1、与活期存款相比,能够取得较多的利息收入;
2、可约定自动转存,在到期日按事先约定的方式转入下一个约定的存期;
3、除全部到期支取、全部提前支取外,还可选择部分提前支取;

业务条件
1、客户需开立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2、最低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3、单位定期存款的款项存入只能从同名账户划转。

业务流程
1、客户提供所需开户资料,办理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开户;
2、客户存入款项,我行为其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3、定期存款到期后,客户持加盖预留印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我行办理支取手续。如提前支取,还需提交提前支取申请公函。

温馨提示
1、单位定期存款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2、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作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产品定价
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留存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执行原存期、原开户时间、原账号、原存款日挂牌公告利率;不足起存金额的,则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销户;到期未办理续存手续,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