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同业理财

一、 同业自营投资

指同业机构用自有资金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

合作模式:

1、通过行E通互联网平台认购(强烈推荐);
2、线下认购。

合作流程:
通过行E通互联网平台认购流程(强烈推荐):

1、 同业机构注册成为行E通互联网平台采购商,登录行E通互联网平台查看在售理财产品,或联系我行同业客户经理了解理财产品信息,由同业机构自主决策投资产品;
2、 同业机构在线签署或与营销分行线下签署销售协议;
3、 产品认购:在产品发行期内,将认购资金划入行E通互联网平台指定账户,完成产品认购操作,认购成功;
4、 产品到期:行E通互联网平台系统将到期本机和收益直接划付至客户指定的收款账户。

线下认购流程:

1、 我行同业客户经理向同业机构介绍理财产品,由同业机构自主决策投资产品;
2、 同业机构与营销分行签署销售协议;
3、 产品认购:同业机构在约定时间前,将认购资金划入指定账户,完成认购操作;
4、 产品到期:我行将兑付资金划入同业机构指定账户,完成兑付操作。

业务优势:

1、 产品丰富、期限齐全、支持定制;
2、 可支持起息日/到期日T+0成立/兑付;
3、 行E通互联网平台支持合作机构线上签约、专属产品、交易查询、业务管理等功能,让同业理财交易更加安全、高效、便捷。

二、 同业代销理财

指由平安银行负责开发、设计理财产品,并委托合作机构向其客户销售以“平安银行”名称、品牌或相关标志冠名的理财产品。同业机构履行产品销售责任,我行履行产品设计、开发、运作责任。

合作模式:

1、 线上代销合作;
2、 线下代销合作。

合作流程:

1、 合作机构向我行提供代销理财产品相关资格批复及基础资料;
2、 合作机构与平安银行签订代销理财产品合作主协议;
3、 产品募集起始日前12-15个工作日,双方确认发行计划,约定产品各项要素,与分行签订代销理财产品合作补充协议;
4、 我行完成产品报备并将产品信息提供至合作机构;
5、 产品募集:合作机构将产品发布至自身销售渠道(柜面、网站、交易系统)募集客户资金。
6、 产品成立:产品成立日合作机构将起息资金划付至我行指定账户;
7、 产品到期:产品到期当日我行将产品的全部本金及收益划转给合作机构,并按约定方式将代销手续费划付合作机构;
8、 产品兑付:合作机构根据客户认购数据将资金划付至客户保证金账户。

业务优势:

1、 理财品种多样;
2、 不设起点金额;
3、 支持特殊定制;
4、 隔离合作机构客户信息。

三、 同业理财资金委托投资

指同业机构自身独立发行理财产品,并将其所募集的代客资金一次性或分期委托给我行进行投资,我行进行投资管理运作。

合作流程:

1、 合作银行向其监管部门申请发行自有品牌理财产品;
2、 合作银行与我行签署《同业代客资金人民币理财产品委托投资管理合同》;
3、 合作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并与分行签订《投资委托书》,约定委托金额、期限等要素;
4、 合作银行将委托投资管理资金转入我行指定的托管专户,我行按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管理;
5、 我行将委托投资管理的到期资金按约定时间划转至合作银行的指定账户。

业务优势:

1、 委托管理资金起点金额低;
2、 期限灵活;
3、 流程简便。

详情请登录行E通互联网平台http://www.etbank.com.cn或咨询平安银行各分行同业部。
更多同业理财合作渠道即将推出,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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