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尊敬的同业客户:
为便于您了解我行同业业务服务及收费情况,我行对同业服务收费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平安银行同业业务服务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名称 | 适用服务 | 适用客户 | 收费标准 |
同业代付手续费 | 清算服务 SWIFT电文服务 |
委托人 | 双方协商确定 |
同业再保理手续费 | 清算服务 SWIFT电文服务 |
保理行 | 双方协商确定 |
同业资产转让委托管理费用 | 资产保管服务 代收本息服务 |
受让方 | 双方协商确定 |
撮合服务费 资金监管费 咨询顾问费 |
撮合服务 资金监管服务 咨询顾问服务 |
撮合双方 | 双方协商确定 |
委托投资代理手续费 | 受托代理投资服务 | 委托人 | 双方协商确定 |
同业代销业务手续费 | 产品代销、推介服务 | 产品发行方或委托人 | 双方协商确定 |
同业代销业务手续费 | 产品代销、推介服务 | 产品发行方或委托人 | 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资金三方存管手续费 | 交易资金三方存管 | 证券公司 | 双方协商确定 |
借款额度承诺费 | 人民币同业借款额度承诺 | 外资银行 | 双方协商确定 |
平安银行金融同业事业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票据业务服务收费项目公示
收费项目名称 | 适用服务 | 适用客户 | 收费标准 |
票据撮合服务手续费 | 票据撮合服务业务 | 委托人 | 双方协商确定 |
票据代理服务手续费 | 票据代理业务 | 委托人 | 双方协商确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