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企业将国内贸易中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平安银行,由我行为您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账务管理、账款催收、承担坏账风险等一项或多项的综合金融服务。
功能全面
1、企业可在没有抵押或担保的情况下获得我行融资支持,加快现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2、企业可将应收账款卖断给我行,规避到期无法收款的风险,同时还能美化财务报表;
3、企业可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外包给我行,避免影响与下游客户的关系。
业务优势
1、多种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方式,操作简便有效;
2、融资方式十分丰富,更全面满足客户需求;
3、收费方式富有弹性,帮助客户合理控制成本。
产品选择
如果买方信用良好且易于征信,我们建议您首选国内保理业务。
适用范围
1、采用赊销结算方式,账期一般在180天以内;
2、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连续的贸易关系,且为非关联企业。
业务流程
1、您在商务谈判及签订商务合同时,即可考虑安排保理融资的需求;
2、您可向我行申请保理融资业务,并将办理保理业务的意向告知买方,以便买方配合我行提供相关信息;
3、我行受理您的保理业务申请后,会为您核定融资额度和买方信用额度,并与您签订《国内保理合同》等协议;
4、您发货后,通过办理发票转让手续将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
5、如有融资需求,您马上就可获得高达发票金额80%的融资(融资比例可视您的经营、资信等综合情况适当提高);
6、应收账款到期买方付款;
7、发票到期后,我行为您提供收款、催收等服务,在扣除融资本息与相关费用后将余额划至您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