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产品定义
先票后货担保提货是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的一种。它是指是指商品卖方按照我行的指示向买方交付货物,卖方对相当于未发货部分的授信承担付款责任的授信模式。
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向上游企业采购商品的贸易型和生产型企业。
客户利益
先票后货担保提货授信融资产品,可以使企业在没有其他抵、质押物或保证的情况下,从我行获得授信支持,解决资金压力,扩大经营规模;企业可以利用银行授信实现商品大额采购,获得较高的商品采购折扣;同时,您还可能通过该产品提前锁定商品采购价格,防止涨价风险。
操作流程
1、客户、供应商与我行签署《合作协议》;
2、客户向我行缴存保证金或匹配自有资金,并签署相关授信协议文本;
3、我行授信资金定向支付给上游供应商;
4、客户划付赎货款项;
5、我行通知上游供应商按协议约定发货;
6、授信到期客户若未完全提货,供应商承担差额退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