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产品介绍
是指客户(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保险项下权益转让我行,我行据此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
产品优势及特点
1、规避出口收汇的信用风险和进口国政治风险;
2、出口商获得短期的资金融通,加快出口资金的周转;
3、合理安排组合上下游账期,为出口商争取更多的贸易机会;
4、协同平安集团保险资源,投保更便利。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向保险公司(可接受中信保、平安产险)购买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保险公司为对应进口商核定买方信用限额;
2、出口商凭保险公司核准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向我行申请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
3、我行根据客户情况及基础资料,审批客户的融资额度;
4、出口商与我行、保险公司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将保单权益转让我行;
5、出口商出货后,凭保险公司确认申报单及商业单据(发票、提单等)向我行申请额度内融资。
6、我行在额度内为出口商办理出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