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商业承兑汇票

产品概述
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付款人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产品细分
我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可分为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纸质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两者实质及效能皆相同,仅是表现形式的差异。

产品功能
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业务要点
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2、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贴现;
3、符合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背书人或持有人可向我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保贴;
4、商业承兑汇票的融资成本通常远低于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条件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业务流程
1、出票人在开户银行购买空白商业承兑汇票,出票后交付收款人已承兑的汇票;
2、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时,在开户银行通过委托收款收取款项,具体手续同委托收款流程。

温馨提示
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必须完整记载主要要素,确保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