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本票

产品概述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产品细分
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

产品功能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各种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但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业务要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结算快捷,见票即付;
3、提示付款期较长,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
4、我行已开通同城通存通兑服务,客户可就近选择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银行本票的签发和解付。

业务条件
出票行和代理付款行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

业务流程
1、签发:申请人备足存款,申请出票,出票行审核无误后签发;
2、兑付:持票人提交银行本票、进账单,交代理付款行;代理付款行审核无误后,予以兑付;
3、未用退回:本票申请人因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而要求出票行退款的,提交本票、进账单及未用退回申请。出票行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

温馨提示
1、签发银行本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需摘录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2、本票不得跨区转让;
3、当单位定期存款销单使用本票转出款项时,本票收款人必须是本票申请人,并在本票的备注栏内注明“不得转让”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