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融资性对外担保

产品概述
融资性对外担保,是指应申请人要求,由担保人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方式(以下统称保函)向受益人保证,对受益人向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本息和相关费用作偿还担保。

产品功能
1、对申请人,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作为其成功融资的一种有效增信方式;
2、对受益人,可以确保其按照足额回收融资本息。

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行开有外汇结算账户并在我行办理国际结算或贸易融资业务1年以上;
2、被担保人须是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其财务表现符合我行相关要求;
3、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项下境外融资,融资主债务资金不得以借贷、直接投资或证券投资等形式调入境内使用。

业务流程
1、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申请:申请人需申请融资性担保专项授信额度;
2、专项额度审批后,单笔业务的办理:分行向总行申请融资性对外担保额度;与客户签署相关合约;客户缴纳保证金和业务手续费;我行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
3、业务登记:分行按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对外担保定期登记手续;
4、业务的提前到期、终止或注销、保函索赔及付款,同“对外保函”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