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产品概述
离岸外汇存款质押在岸人民币融资是指,我行在岸客户以其境外关联公司在我行离岸账户上的外汇存款做质押,向分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在该项业务中,离岸客户为出质人,在岸客户为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分行为贷款人和质押权人,总行离岸业务部为存款行并负责质押资金的监管。
该项业务属于在岸授信业务,应按在岸授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产品功能
境外资金境外留存,不受境内外汇管制;
境内公司获得授信融资,解决资金需求;
人民币融资方式灵活多样,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等。
基本条件
该业务涉及中国国家外管政策,因此借款人的资质和应履行的义务应符合最新的国家外管局和其他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需办理离岸存款质押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