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产品定义
固定资产贷款,是我行向有资质的企业提供的,主要用于其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地开发与储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中长期贷款。
我行可提供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经济适用房类房地产开发贷款、商用房类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类房地产项目贷款等。
适用客户和情形
1、只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类的企业法人,是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土地开发、征用、购买、整理、储备和出让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或批准程序(若有必要),均可申请房地产项目贷款。
2、如果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了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或者在土地储备过程中出现了储备资金不足的情况,即可向我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
业务流程
1、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涉及需要审批和批准的投资项目,还需提供相应的审批文件。
2、上述相关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初步设计以及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等。
贷前调查和评估。我行对拟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等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
3、签署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贷款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各相关方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性文件。
4、按照约定条件落实担保、完善担保手续。涉及担保条件的,各方需办妥抵押登记、质押交付(或登记)等有关担保手续,若需办理公证的需再履行公证手续等。
5、手续办结后,我行将及时向客户办理贷款发放。
6、客户按照约定用途和资金支用计划使用资金,并接受银行监督。
7、客户按照约定及时分期或一次性地足额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