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产品定义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业发放的,以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经营性物业主要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管理规范、经营利润稳定、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办公用房、商业营业用房和工业营业用房,主要包括写字楼、商场、商铺和综合商业设施等物业形式。
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是指,物业所有者经营物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租金、广告位租金、临展费、管理费、断租保证金及进场费等。

适用客户和情形
拥有商用房(如写字楼、商场、商铺以及综合商业设施等)完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拥有的商用房已经投入商业运营,并对其拥有的商用房具有独立处置权的法人客户。

业务流程
1、客户申请贷款以及提交资料;
2、我行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审查审批;
3、签订合同以及办妥经营性物业抵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
4、我行发放贷款,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进行封闭式监管;
5、客户按约定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