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产品概述
单位协议存款是指,我行为人民银行批准的特定企(事)业法人开办的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及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产品细分
单位协议存款按存款人分为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协议存款、外资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协议存款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
产品功能
1、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和保险基金的运用渠道;
2、为特定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相对较高的利息收入。
温馨提示
1、保险公司客户不得以现金方式存入单位协议存款;
2、单位协议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只能凭协议存款凭证申请质押融资。
产品定价
单位协议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及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