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保证金存款

产品概述
保证金是指客户或第三方为担保客户履行与我行签定的相关合同义务,出于设置担保目的而存入我行的,归客户或第三方所有但由我行占有的特定化的资金。

产品细分
1、按业务类型,可分为对公授信担保类保证金和交易履约类保证金两种。对公授信担保类保证金是指,对公客户办理授信业务时,客户或第三方按终审意见要求而必须缴纳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保贴等等;交易履约类保证金是指,客户办理资金交易类业务时,按我行交易要求必须缴纳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2、按流转特征,分为初始保证金及追加保证金两类。初始保证金是指,业务受理或授信正式出账之前客户缴纳的保证金;追加保证金是指,授信或交易期间受汇率、利率、质物价格及数量等因素变化而导致初始保证金无法满足我行要求时,客户按约定补交的保证金。

产品功能
保证金作为一种特定的动产质押方式,在客户不履行相应债务或交易义务时,我行依法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