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 返回 融资类产品
“组合贷”产品是指我行以“房产抵押+补充保证”方式的组合担保为风险缓释措施,向拥有稳定连续性经营收入且符合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小企业客户发放的,用于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周转的融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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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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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额度
根据实际需求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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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期限
授信期限最长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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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综合抵押率高 :“住宅”的最高抵押率为120%,“商铺”、“写字楼”、“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的最高抵押率为100%;“标准厂房”的最高抵押率为80%;
- •组合灵活:房产抵押可与我行认可的补充担保方式自由组合。包括专业担保机构保证、第三方自然人保证、第三方法人保证、住宅、商用房二次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商铺承租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