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单位:年利率%适用日期:2015年10月24日起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基准利率 | 基准利率 | |
一、短期贷款 | ||
一年以内(含一年) | 4.60 | 4.35 |
二、中长期贷款 |
|
|
一至五年(含五年) | 5.00 | 4.75 |
五年以上 | 5.15 | 4.90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2.75 | 2.75 |
五年以上 | 3.25 | 3.25 |
注:本利率表中的利率仅供参考,具体详情以营业网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