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银行金融许可证信息公示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信息公示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如何获取万里通积分

平安银行为回馈平安借记卡持卡人,特推出平安借记卡万里通积分奖励活动。万里通积分,系平安银行官方合作积分(以下简称积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积分奖励计划
平安财富客户积分
1. 活动时间:
2014年6月起,停止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参加资格:符合平安银行财富客户标准的客户。
3. 累积规则:
(1)客户持平安白金借记卡,且在我行的上月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达50万元(含)以上,次月可获赠10000积分;如连续6个月持平安白金借记卡且各月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达50万元(含)以上,第7个月可获赠50000积分,之后重新计算周期;
(2)客户持平安钻石借记卡,且在我行的上月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次月可获赠30000积分;如连续6个月持平安钻石借记卡且各月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第7个月可获赠150000积分,之后重新计算周期;
(3)客户持平安白金借记卡,且生日前三月中任一月在我行的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达50万元(含)以上,或持平安钻石借记卡,且生日前三月中任一月在我行的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在生日当日持平安白金借记卡/平安钻石借记卡刷卡消费可获得消费额5倍积分,当天累计上限10万分。
4. 积分有效期
(1)所赠积分自累积之日起2年有效,过期自动清零;
(2)如借记卡销户,账户中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失效;如在3个月内重新开通借记账户,积分可按原有效期恢复正常使用。

二、积分的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积分累积情况:
1. 万里通网站(网址:http://www.wanlitong.com/:持卡人可登录万里通网站查询本人万里通账户积分累积及兑换明细; 
2. 万里通客户服务热线4008-666-666:查询持卡人万里通账户积分累积及兑换明细; 
3. 网上银行及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查询万里通账户积分余额; 
4. 平安银行公告的其他查询方式。 

三、积分的兑换
1. 平安银行特委托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平安借记卡积分兑换业务; 
2. 各项回馈项目(包含各项商品、服务或抵用券等)及兑换标准和兑换规则均以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兑换当时最新回馈公告或目录为准。 

四、积分的性质
除另有规定外,积分仅适用于平安银行的各项积分兑换,但在兑换取得回馈项目前并不构成持卡人的资产。

五、法律关系
积分回馈所提供的各项商品及服务,系由积分礼品供应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平安银行与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售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持卡人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由积分礼品供应商负责,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家协商解决。

六、修改及终止
1.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平安银行保留根据需要取消本规则或增删、修订本规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折算比例、积分分值等); 
2.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平安借记卡积分规则如有调整,调整后的积分规则将提前公告后施行,平安银行无需再行通知持卡人。新的积分规则以平安银行通过相关渠道公告为准(相关渠道包括但不仅限于网站、电话语音及分支行网点等);
持卡人有权在平安银行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借记卡及相关服务,如持卡人不愿接受公告内容的,可在公告施行前申请终止相关服务。持卡人既不执行公告内容,又不申请终止服务的,平安银行有权选择终止对持卡人的借记卡服务;
3.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本积分规则最终解释权属平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