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是指我行以控制经销商向供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向经销商提供融资,用于向供货商支付货款,供货商则根据我行指令直接发货给经销商。经销商以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供货商承担未售出货物差额连带清偿责任(回购义务)的业务操作模式。
与上游核心供货商合作关系密切、经营稳定的小企业经销商。
单笔融资金额最高为采购金额的90%。
授信期限最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