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是指我行以处于产业链中核心买方的优质付款能力为依托,以买卖方之间的真实产品或/和服务交易为基础,以供应商应收账款质押为主要风险控制方式,向核心买方指定的供应商按双方交易进程动态提供短期授信的业务。
与产业链核心厂商合作关系密切、经营稳定的小企业供应商。
供应商动态融资额度(含订单融资、出货单融资、发票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比例不超过已形成及未来可能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的80%。
授信期限最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