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是指我行在受让卖方的应收账款的前提下,为买卖双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符合国家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融资比例(保理敞口金额/已转让应收账款)最高90%。
授信期限最长1年。
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即可获得银行融资支持;
盘活应收账款,加速现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获得我行专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服务,降低运营成本;
可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银行,规避到期无法收款的风险,优化财务报表。
延长赊销账期,获得更优惠的贸易条件;
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保证扩大生产所需物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