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调整平安财富-“和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投向比例的公告(20160829)

  • http://www.pingan.com
  • 时间:2016-08-29
  • 理财产品公告
  • 【字体: 
尊敬的投资者:
为提高产品收益率和运营效率,做好平安财富-“和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我行将2016年8月29日起变更平安财富-“和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比例。详细情况如下:
原产品投资比例为:
“和盈”系列理财产品投资于市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受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类固定收益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现行产品投资比例如下:
投资种类
投资比例
货币市场工具
0-60%
债券资产
0-80%
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其他资产
0-90%
本产品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上表,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现将产品投资比例变更为:
为适应市场变化、增加投资的灵活性、更好地捕捉市场机会,在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我行计划提高该系列产品在“货币市场工具”这一资产类别中的投资比例,以在不改变产品投资范围且不增加产品风险属性的前提下使产品投资管理更加高效。具体修改如下:
投资种类
投资比例
货币市场工具
0-90%
债券资产
0-80%
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其他资产
0-90%
本产品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上表,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如果您对本产品说明书的调整存在异议,可在我行公告之日起T+5个工作日内选择赎回该产品,请联系您的理财经理或致电95511-3;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的视同对此调整无异议,继续持有该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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