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调整“聚财宝”组合类(智慧计划)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投向比例的公告

  • http://www.pingan.com
  • 时间:2013-10-10
  • 理财产品公告
  • 【字体: 
尊敬的投资者:
为做好“聚财宝”组合类(智慧计划)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的投资管理,我行将2013年10月10日起变更“聚财宝”组合类(智慧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投向比例。本次调整详细情况如下:
本产品原投向及比例为:
市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投资种类
投资比例
存款
0-30%
货币市场工具
30%-100%
同业资产
30%-100%
债券资产
0-50%
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
0-70%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
0-50%
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资产
0-70%

变更为:
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其中: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标准化或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2)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新股申购、定向增发、股票及股票收益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等为基础资产的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债券)投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或劣后级受益权、股权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
(3)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
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投资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
10%-90%
权益类资产
0%-50%
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0%-70%

其余产品事宜依据《产品说明书》规定不变。
如果您对本产品本次投资范围及比例的调整存在异议,可在我行公告之日起T+5个工作日内选择赎回该产品,赎回的具体事宜请联系您的理财经理或致电95511-3;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则视同对此调整无异议,继续持有本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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