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聚财宝”强债A计划系列理财产品成立公告(2013-9-9至2013-9-13)

  • http://www.pingan.com
  • 时间:2013-09-13
  • 理财产品公告
  •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我行发行的“聚财宝”强债A计划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根据投资者的委托通过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理财业务平台进行投资,本产品50%-90%投资于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0%-30%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短期债券逆回购等;0%-50%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本产品投资信用类债券时,该债券发行人的外部主体评级必须为AA-(含)及以上,或有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的对手方远期买入。
强债A计划系列理财产品所承担的固定费用为:托管费率0.02%/年,信托费率0.10%/年,投资顾问费率0.20%/年,资产保管费率0.30%/年;银行年化销售费率根据每期产品另行确定。
2013-9-9至2013-9-13期间到期产品经核算均已实现产品合约中列明的收益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计息
天数
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
银行年化销售费率
“聚财宝”强债A计划2013年13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8-8
2013-9-11
34
100万以下4.80%;100万(含)以下4.95%
100万以下0.25%;100万(含)以下0.10%
“聚财宝”强债A计划2013年11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7-4
2013-9-12
70
20万以下5.20%;
20万(含)以下5.30%
20万以下0.15%;20万(含)以下0.05%
“聚财宝”专享强债A计划2013年14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8-12
2013-9-12
31
4.85%
0.25%
“聚财宝”强债A计划2013年2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2-19
2013-9-13
206
4.95%
0.30%

平安银行将在T+3个工作日内按投资者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详情请咨询平安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3或营业网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平安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平安银行正在热销其它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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