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聚财宝”组合类(和盈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提高产品收益率,做好“聚财宝”组合类(和盈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我行将2013年9月6日起变更“聚财宝”组合类(和盈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详细情况如下:
原产品投向为:
组合类(和盈计划)理财产品投资于市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和资产受益权(非股权类、房地产、PE类、信托受益权类)以及其他资产。
投资种类
|
投资比例
|
现金
|
0-20%
|
货币市场工具
|
0-30%
|
债券资产
|
0-20%
|
信托计划、资产受益权等其他资产
|
0-90%
|
变更为:
组合类(和盈计划)理财产品投资于市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类固定收益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种类
|
投资比例
|
货币市场工具
|
0-60%
|
债券资产
|
0-80%
|
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其他资产
|
0-90%
|
其余产品事宜依据《产品说明书》规定不变。如果您对本产品调整投资范围存在异议,可在我行公告之日起T+5个工作日内选择赎回该产品,请联系您的理财经理或致电95511-3;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的视同对此调整无异议,继续持有该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