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债券通”北向通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规则发布

时间: 2017-06-28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央结算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债券通”)北向通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规则,明确“债券通”北向通是指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北向通”下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简称“香港金管局CMU”)之间的登记托管结算等相关业务适用本规则。 规则要求,“北向通”的结算过程中,香港金管局CMU作为结算一方,已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作为结算另一方。债券过户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债券业务系统办理,资金支付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香港金管局CMU为参与“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提供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