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又有新三板投资者被处罚 因违规交易遭股转限制交易3个月

时间: 2017-11-17  文章来源: 挖贝网
  挖贝网讯 11月17日消息,今日早间,全国股转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宣布对违规交易投资者“王焕昌”采取自律监管措施,限制其证券账户交易3个月(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2月17日)。
  据全国股转公司公告披露,“王焕昌”(一码通代码:180044110623)有以下违规事实:2017年3月27日至11月14日,“王焕昌”账户在参与协议股票交易的过程中,多次出现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的情况。其间,累计提交定价申报205,104笔,申报价格较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平均偏离值达35.76%,其中撤销申报186,195笔,涉及股票合计720只。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王焕昌”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第(四)项“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或大额申报后撤销申报,以影响股票转让价格或误导其他投资者”和第(九)项“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构成股票交易违规,且情节严重。
  与此前多起新三板投资者被罚事件类似,本次受罚的“王焕昌”也存在屡教不改的情形。据挖贝网了解,“王焕昌”账户曾于2017年3月17日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017年5月15日、6月14日、11月7日,先后3次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措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王焕昌”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最终,“王焕昌”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时间由今日(11月17日)起,至2018年2月17日止。
  此前,挖贝网曾对全国股转公司公开处罚新三板违规交易投资者事项做过简单统计,从3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宣布对协议转让下的新三板股票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亦称:新三板涨跌停新规)到7月24日,4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股转公司3次公开对相关违规投资者进行处罚,被公开处罚限制账户交易的相关投资者账户达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