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切实坚持股东身份 推动投资者保护与完善公司治理

时间: 2017-11-0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11月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北京成立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同时召开了持股行权专题研讨会。来自于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专业人士,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持股行权工作开展以来遇到的问题、难点及解决路径”、“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的运行与管理”、“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与会人士一致认为,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工作已取得突出成效,并获得市场与社会认可。然而,持股行权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生事物,还面临着一些制度障碍,需进一步完善其顶层设计和明确投服中心的法律地位,在借鉴域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坚持股东身份,从市场角度,以法律手段,行使股东权利,推动投资者保护与完善公司治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陈洁、清华大学教授汤欣认为,持股行权必须重视制度建构与顶层设计。投服中心作为特殊的普通股股东,要明确公益股东定位,坚持市场化维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部副总监徐明磊、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主任研究员蒋学跃表示,持股行权是对证券监管的有益补充,投服中心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可与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结合起来,共同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 北京大学教授邓峰、中外运空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伟、湘财证券副总裁李康认为,投服中心在借鉴域外投资者保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定位中国公司治理的新方向,引领建构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的中国模式。 广发基金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张全心表示,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为中小投资者供了公益性的维权手段,能够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形成监督,有助于上市公司自觉提高治理水平,培育规范和谐的资本市场生态。 据悉,专家委员会将针对持股行权复杂疑难问题、持股行权工作计划与重要安排、专项议题,举行定期及专项讨论会议,开展课题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行权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