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投服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合作 首次建立仲调对接机制

时间: 2017-11-03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11月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正式签署《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调对接合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首次将仲裁引入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确立了在北京辖区“诉调、仲调、证调”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效力保障机制。
  根据合作协议,在今后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过程中,投服中心和北京仲裁委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北京及国内相关辖区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以提高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信力。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仲调对接合作,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协议提供仲裁确认;在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或仲裁案件中相互提供专业协助;通过人员互派等方式加强纠纷化解队伍建设;共同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宣传引导等。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公证、仲裁、司法确认是保障调解协议效力的不同方式,纠纷调解机构全面建立调解与公证、仲裁、司法确认的对接机制,有利于丰富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方式,便于双方当事人根据协议内容及各自需求进行选择,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灵活、便捷、专业的纠纷调解服务,实现彻底化解纠纷的目的。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投服中心列为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调解组织,诉调对接机制得以建立。前期,投服中心已陆续与北京、上海等地主要公证机构建立了证调对接合作。此次,投服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建立仲调对接合作,标志着北京辖区成为投服中心首个全面建立“诉调、仲调、证调”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的辖区,实现了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效力保障机制“三位一体”全覆盖,对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该项工作具有示范意义。北京仲裁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合作是仲调对接的重大进步,有助于实现资源互通和信息共享,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