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宏达股份:前三季度盈利2.16亿

时间: 2017-10-31  文章来源: 中证网
  中证网讯 10月30日晚间,宏达股份(600331)披露了三季报。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8亿元,同比增长29.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亿元,同比增长317.29%;基本每股收益0.1062元。
  对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称主要是本期锌锭、锌合金价格及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月12日,宏达股份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宏达实业)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合集团)筹划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进入停牌程序。但值得注意的是,因宏达实业、宏达集团未就“宏达集团与宏达实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及时通知安信信托,安信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宏达集团和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部分股权,导致股权转让事项目前无法推进。
  因此,上交所要求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利息、担保等;司法冻结是否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实质障碍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宏达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沧龙先生。本次交易的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且股权转让事项涉及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行政许可,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外,泰合集团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股权转让能否继续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变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