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心全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时间: 2017-10-12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十八大以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不断探索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新途径新手段新方法,在通过监测证券公司风险维护投资者资金安全,建设12386热线和投资者调查样本库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探索先行赔付、行政和解、调解等方式维护投资者求偿权等方面均取得积极成效。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 中国证券报:近年来市场上再未出现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情形,尤其在股市异动期间,投资者资金安全也得到了切实保障,请问贵公司做了哪些工作?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近些年,在证监会的指导下,我们探索利用风险监测监控的手段,期望能够防患于未然,及早发现潜在风险隐患,早做预案,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 我们通过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每日比对券商端、登记公司端和银行端数据,出现一分钱的差异都会被发现,发现问题会及时查找原因及时预警,并及时通报给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监测范围方面,已实现了对沪深交易所、股转系统、柜台(OTC)市场、报价系统、贵金属市场等投资者资金的监控,涵盖的业务和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融资融券、股票期权、港股通等。该系统既是国内首个全量化、动态化、看穿式的系统,在国际交流中也常常作为国际先进经验被境外投资者保护机构学习借鉴。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探索监测证券公司风险,主要监测资本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五类风险,以便实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可以说,以后端处置为核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正在由事后破产处置向事前风险监测、事中风险化解转移。 中国证券报:请您介绍一下贵公司在处理投资者诉求方面的进展。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这方面主要是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让投资者在及时寻求帮助的同时,能够有途径参与到市场建设中去。一是建设投资者呼叫热线,倾听投资者声音,为投资者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投资者样本库,通过调查的方式主动了解投资者的意见。 2013年在原来的投资者呼叫热线基础上设立了12386热线,接收并处理投诉、建议及咨询类问题。截至今年9月1日,热线共处理投资者诉求近28万件,其中投诉事项的和解率约为83%,累计帮助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2865万元,投资者主动向热线提出感谢达483次。 在投资者调查方面,建立了覆盖个人投资者、一般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及不同专业群体的全国性固定样本库,样本总量超过6500人次。调查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政策法规实施效果、市场舆论焦点等投资者关注问题,及时准确地反映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我们每月发布的“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信心指数”就是通过调查得来的,该产品已逐步成为社会各方面了解投资者信心的重要窗口。 中国证券报:请问贵公司在先行赔付方面探索了哪些经验?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保护投资者最核心的就是投资者受到损失可以追回来,也就是保护投资者的求偿权。探索担任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开展赔付工作。 目前已经做了三例,分别是:平安证券出资设立的“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海联讯4名控股股东出资设立的“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兴业证券出资设立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基本都是只用了两个月就完成了90%以上受损投资者的赔付,可以说做到了及时、便捷、高效,共有35216名投资者获得赔偿,赔偿金额达到5.04亿元,占应赔偿总金额超过99%,获得了社会各方面的一致认可。尤其是“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对投资者的赔付,是我国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投资者赔偿制度的重大突破。 此外,这三个案例探索了“一对多”模式的调解,投资者在同意赔付方案后要与上市公司签订一份和解书,然后据此获得赔偿。 经过这些实践,公司与相关法院就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初步达成共识,共同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法院确定公司为特邀调解组织,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于诉前、诉中委派、委托、邀请我公司开展调解工作。 中国证券报:除了专项补偿基金,贵公司还管理行政和解金,请问贵公司是否还会承接其他形式赔偿基金的管理?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公司目前是三类基金的管理人。一类是国家层面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核心是做好底线保护,在证券公司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因此我们的基础职能仍然是做好保护基金筹集和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类是专项补偿基金。有市场主体提出设立投资者专项补偿基金,我们来作为管理人,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和优势,制订赔付方案并实施赔付。 第三类是行政和解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依法管理行政和解金,制定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补偿投资者因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行为所受损失。目前我们已经做好制度准备,一旦市场出现需要赔付的案例,就会履行和解金管理人职责。今后如果再有其他形式的赔偿基金需要我们来管理,我们也非常欢迎,也是有能力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