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打造中小投资者保护“投服”模式

时间: 2017-10-12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专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负责人
  自2014年12月成立以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建立健全了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新途径、新机制,投服中心“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和事后支持诉讼”的一整套工作机制,被称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投服模式”。
  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投服中心负责人表示,投服中心及其各项工作机制的构建,填补了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和市场保护的短板和空白,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标志。
  记者:目前持股行权试点已拓展到全国,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总体情况是什么?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典型案例?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负责人:2016年2月,持股行权正式在上海、湖南、广东(不含深圳)试点。经过一年多试点,2017年4月14日,证监会批复同意投服中心将持股行权试点扩大至全国。目前投服中心已持有沪深交易所3255家上市公司每家100股股票。
  投服中心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发送股东建议函、质询函、参加重大资产重组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现场查阅、公开发声、提起诉讼等形式行使股东权利。截至8月底,投服中心共计行权618次,其中行使质询权163次、建议权357次、表决权58次、查阅权33次、诉讼权7次;共参加了58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26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3家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赴33家上市公司现场查阅,向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255件,公开发声11次。
  针对宝能万科之争、一汽轿车违反承诺等,投服中心在媒体公开阐述观点,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ST慧球公司治理混乱问题,投服中心四次公开表态、两次参加股东大会,推动公司治理回归正轨。
  记者:据了解,包括正在征集期的案件,投服中心已起诉7家上市公司,目前案件进展如何?
  负责人:截至8月底,投服中心一共提起和正在提起7起诉讼,其中6起是支持诉讼,1起是投服中心为原告提起的股东诉讼。7起诉讼案件,2起已经胜诉,3起正在审理中、目前进展顺利,2起正在公开征集过程中。
  记者:除了持股行权、支持诉讼外,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工作方面也开展了大量工作,请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负责人:在证监会的统筹协调下,投服中心正在筹建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截至2017年8月,投服中心共登记纠纷案件4715件,争议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正式受理1956件,调解完结1582件,调解成功1388件,成功率达88%,成功的案件,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达2.2亿元人民币。2016年当年投服中心受理总额已接近全国的1/3。普通调解成功率和投资者获赔金额均占全国1/2以上,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与和解赔偿金占全国的90%。
  记者:下一步投服中心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负责人:下一步,投服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深化行权方式,积极探索推进公开征集投票权、提案权和股东诉讼等工作,增强行权效果;加强纠纷调解渠道、机制与能力建设,强化市场纠纷调处主渠道作用,力争早日挂牌全国调解中心,强化市场纠纷调处主渠道作用;稳步做好诉讼和支持诉讼案件,扩大支持诉讼案件类型,提升诉讼影响力,积极推动示范判决试点工作的落实,积极研究推动证据认证的相关工作;依托中国投资者网站,切实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与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