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完善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制度体系

时间: 2017-07-2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7月2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债券部主任蔡建春、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出席会议。李超表示,希望通过成立专业委员会,建立起行业、自律组织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平台。专业委员会要配合自律组织做好自律管理工作,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定发展。
李超指出,2014年起,证监会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激发了市场活力。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发行规模逐步扩大,大类基础资产类别日渐聚焦,初步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业务中存在的不足。如中介机构合规内控薄弱,尽职调查不充分等问题,要引起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高度重视,及早采取措施,防范出现更大的问题和风险。资产证券化业务近期重点工作是在进一步提升资产证券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制度体系,强化市场参与机构的合规风控能力,防控风险,统筹协调发行审核和信息披露标准,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蔡建春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加强了与中国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就共同推动完善基础法律制度、解决税收问题、协调统一监管标准等多方面达成共识。下一步,债券部要加强规则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推动REITs等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产品尽快落地,进一步加强完善对PPP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洪磊表示,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下,经过两年半时间的稳步发展,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突破一万亿元,除个别产品发生风险事件外,总体呈稳定发展态势。接下来,基金业协会要发挥好委员会这个平台的作用,引导行业机构提高挂牌产品比例,研究加强对不挂牌产品的管理,同时在《基金法》和《证券法》的框架下研究推动不动产投资基金(公募REITs)相关规则制度方案,为监管机构提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