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证监会发表谘询总结并就修改财政资源规则作进一步谘询

时间: 2017-07-25  文章来源: FX168
  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本周一(7月24日)就建议为从事场外衍生工具活动的持牌机构制订的监管资本制度,及建议对《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作出的其他修改,发表谘询总结。
  经审慎考虑所接获的意见后,证监会将付诸落实建议的制度(但会作出某些修改),当中包括为符合某些条件的基金经理中央交易柜枱调低最低资本规定,以及将为全面遵守该规则的新规定而设的过渡期由六个月延长至一年。本会亦将参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订的最新标准,在《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中引入内部模型计算法。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为使我们的监管紧贴国际标准,我们必须作出建议的修改。我们深信建议的制度不但有助确保本地金融市场稳定,并将促进香港发展成为亚洲区的衍生工具枢纽及风险管理中心。”
  为配合近期的市场发展,本会就《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提出了多项经修改及新增建议,例如在该规则所载的指明交易所名单中加入四家内地商品交易所,以利便持牌机构参与有关市场;以及认可由惠誉评级发出的信贷评级。本会希望就有关建议进一步谘询市场意见。此外,是次谘询亦涵盖一套为落实非专为场外衍生工具活动而设的相关建议所拟备的《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修订案草拟本。谘询期将于2017年8月23日结束。
  证监会邀请公众于2017年8月23日或之前,透过证监会网站 (www.sfc.hk)或以电邮(frr_consultation@sfc.hk)、邮寄或传真(2523 4598)方式,就有关经修改及新增建议和《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修订案草拟本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