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人行发布债券通管理暂行办法 删除北向通无投资额度限制条款

时间: 2017-06-22  文章来源: 阿思达克财经网
  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生效。《暂行办法》提及,债券通将率先实行「北向通」,至於「南向通」有关安排会另行制定。
  「北向通」标的债券是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境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币或外汇投资债券通。若使用外汇投资,投资者可通过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债券到期或卖出後,原则上应兑换回外汇。
  此外,人行将依法对「北向通」进行监督管理,并与香港金管局等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管合作安排,共同维护投资者跨境投资的合法权益,加强反洗钱监管,防范利用进行「北向通」进行违法违规套利套汇等活动。
  《暂行办法》仍未公布债券通开通时间。且与5月31日公布的徵求意见稿相比,最大区别在於删除了此前提及的「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