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发布债券通管理暂行办法 删除北向通无投资额度限制条款
时间: 2017-06-22 文章来源: 阿思达克财经网
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生效。《暂行办法》提及,债券通将率先实行「北向通」,至於「南向通」有关安排会另行制定。「北向通」标的债券是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境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币或外汇投资债券通。若使用外汇投资,投资者可通过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债券到期或卖出後,原则上应兑换回外汇。
此外,人行将依法对「北向通」进行监督管理,并与香港金管局等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管合作安排,共同维护投资者跨境投资的合法权益,加强反洗钱监管,防范利用进行「北向通」进行违法违规套利套汇等活动。
《暂行办法》仍未公布债券通开通时间。且与5月31日公布的徵求意见稿相比,最大区别在於删除了此前提及的「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