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债券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适用于“北向通”

时间: 2017-06-22  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21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央行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适用于“北向通”。“北向通”是指中国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经由中国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南向通”有关办法将另行制定。《暂行办法》指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北向通”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标的债券为可在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的香港地区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用于记载名义持有的全部债券余额。
  根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北向通”下人民币购售业务、资金汇出入、外汇风险对冲、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实施监督管理,并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及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跨境监管合作,防范利用“北向通”进行违法违规套利套汇等活动。
  今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称,决定同意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和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备受瞩目的“债券通”启动进入倒计时。另外,“债券通”将分步实施。现阶段实施“北向通”,未来根据两地金融合作总体安排适时开通“南向通”。业内人士表示,“债券通”的启动,是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境内债市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
  法兴银行(中国)环球市场业务主管何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整体的经济实力在增强,中国市场对海外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中国市场目前被看成一个新兴市场,但其也逐步开始具有成熟市场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人民币汇率走势和相关的风险对冲工具的发达程度会对海外投资者投资中国产生一定影响,但不论人民币汇率怎么波动,全球投资者对中国市场仍会保持比较旺盛的资产配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