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北京证监局召开辖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会议

时间: 2017-04-21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4月19日,北京证监局举办北京辖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会议。北京证监局副局长陆倩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相关负责同志、在北京辖区执业或拟执业的63家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高管、部门负责人等180余人参加。这是证监会派出机构首次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专门召开会议。
  会上,陆倩传达了刘士余主席在201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要求各受托管理人认清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形势,强化内部合规风控管理,严格履行受托管理职责;高度关注债券违约等金融风险,把维护公司债券市场和区域金融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陆倩指出,按照中央和证监会关于“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的要求,北京证监局积极构建符合辖区市场特点的公司债券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以受托管理人为抓手”的公司债券监管机制建设,强化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按期偿付等方面规范运作的责任。
  证监会债券部、北京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政策要求、北京辖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解,中信建投证券和中金公司债券部门负责人就受托管理执业情况作了经验介绍。
  会议同步下发了《北京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受托管理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受托管理质量;强化重点环节管控,切实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有力防范处置违约风险;保持双向沟通联系,共同促进辖区公司债券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