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14富阳债02”拟提前还债

时间: 2017-03-29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杭州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阳城投”)3月28日公告称,拟提前归还2014年第二期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富阳债02”)本金及应计利息。 富阳城投表示,为积极响应党和中央“去杠杆、改变债务结构”的号召,目前政府拟对富阳城投名下的土地资产进行收购,原用于“14富阳债02”的偿债保证措施的地块也在其中。如果收购通过,公司名下的资产将发生较大变化。先前公司打算变更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也因无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表参会,未获得通过。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资金面充裕的现在,富阳城投拟配合政府回购公司土地资产的计划,并提前归还“14富阳债02”本金及应计利息。 富阳城投公告称,拟于4月17日召开“14富阳债02”2017年第1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政府回购发行人原用于“14富阳债02”偿债保证措施的地块的议案》和《关于提前归还“2014年第二期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