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春和集团:涉及法律诉讼50起

时间: 2017-02-22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春和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春和集团”)20日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涉及法律诉讼已达50起,标的额累计约26.6亿元,上述法律诉讼已经导致公司部分账户被查封、部分资产被保全。 春和集团表示,目前,公司因债务问题,银行账号及所有名下固定资产均已被法院查封或保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部分的资产,均已抵押登记在银行名下。公司的各项诉讼案件正在陆续开庭审理、执行。目前,已审结案件中,大部分判决结果均为公司败诉。 据悉,目前春和集团共有银行负债总额约69.73亿元,其中包括集团本部、浙江造船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所有未到期融资,自破产受理之日起视同全部到期)、春和钾资源等关联企业共有约45亿融资处于逾期状态。 受国际船市、海外投资资金短缺等原因的影响,春和集团于2015年5月15日发行的1年期短期融资券“15春和CP001”未能按期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春和集团称,公司目前仍在积极进行自救,包括盘活下属船厂资产、加快沟通协调并推进刚果(布)矿产资源项目的建成并投产等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保证债券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