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沪深交易所出台新规 严防债市信用风险

时间: 2017-01-26  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
  1月25日,沪深交易所就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征意见,全面加强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
  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显示,信用风险管理的债券范围包括在该所上市或挂牌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及该所认为需要纳入信用风险管理的其他债券。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旨在补足交易所债券市场自律规则的短板,落实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改变证券公司债券业务重发行、轻后督的市场生态,建立持续性、常态化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推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重心前移。
  深交所发布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表示,上述文件秉承以风险为导向的分类管理原则,明确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市场参与主体在风险监测、排查、预警、化解与处置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职责,初步建立以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为核心,覆盖债券存续期和市场参与各方的持续性、常态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