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发改委:加强企业债风险防范

时间: 2017-01-1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为有效防范债券风险,我们主动加强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债券风险排查,做好房地产领域债券风险防范,提前摸清企业债券信用风险底数,并与企业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建立本息兑付联动机制,做好兑付通知、公告、划款等各个环节的预警和应对预案。”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巡视员田原在中央结算公司举办的2017年债券市场投资策略论坛上表示。 田原称,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品种创新和发行管理制度改革,主动适应新的投融资需求,配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服务民生工作,研究出台幸福产业系列专项债券、“一带一路”专项债券、PPP专项债券等创新品种;进一步简化企业债券申报审核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和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领域全面开展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实施差别化监管,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同时,将把防控企业债券领域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