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东北特钢再曝14亿中票违约

时间: 2017-01-1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继9支债券出现违约后,深陷债务危机的东北特钢再曝14亿元中票违约。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北特钢”)1月16日晚公告称,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3东特钢MTN1”,债券代码1382014)应于2017年1月15日(节假日顺延至1月16日)兑付利息,鉴于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0日进入重整程序,目前重整工作仍在进行当中,“13东特钢MTN1”不能按期足额兑付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13东特钢MTN1”发行总额14亿元,发行期限5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1%。值得注意的是,本期债券正常应偿付利息金额8540万元,鉴于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0日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10月10日到期,计息日期已于同日截止,因此,本期债券的最终债权金额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准。 自去年3月28日“15东特钢CP001”违约,并开创地方国企公募债违约先河以来,东北特钢已经有10只债券违约,涉及本金71.7亿元。